一些税务筹划的案例--案例三:用工企业

发布日期:2024-07-09


一些税务筹划的案例--案例三:用工企业


某用工企业原有市场推广人员100人,均签署劳动合同,薪资结构为底薪3500+约3500提成,社保公积金全额缴纳,销售人员人均单月税前总收入约7000元。灵活用工平台


传统解决办法:员工税前收入70万元,个人承担社保、公积金15.54万元,承担个税0.134万元,个人税后收入53.26万元;企业除支付工资70万元外还需承担社保、公积金27.86万元,企业人工成本=70+27.86=97.86万元。


采用灵活用工后:个人税前收入70万元不变,不再缴纳社保、公积金,仅承担个人所得税1%共计0.7万元,个人税后收入69.3万元;管理服务费 = 个人税前收入5%=3.5万元,企业总计支付73.5万元。


企业节省成本24.36万元,成本节约率25%;个人增加收入16.04万元,收入增加率30%。灵活用工平台